扬教办体〔2014〕3号
关于做好2014年扬州城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陵区教育局、邗江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科教文卫处,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初级中学:
根据《2014年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2014年扬州城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一)广陵区、开发区、市直各初级中学应届毕业生。
(二)邗江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参加市教育局组织招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回扬州城区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学生。
二、考试方法
(一)体锻效果评价
体锻效果评价工作,将分别采取集中和送考到校的考试方法,由扬州教育考试院、邗江区教育局分别承担考务工作。请邗江区教育局于5月10日前将有关考生体锻效果评价成绩报扬州市教育考试院。
(二)学习过程评价
学习过程评价工作,将采用送考到校的方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负责组织。其中:广陵区、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所辖学校考生的学习过程评价工作,分别委托广陵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具体实施。邗江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所辖学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招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所辖学校考生的学习过程评价工作,委托邗江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回扬生的学习过程评价工作,委托扬州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考生的学习过程评价成绩,请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
三、考试时间
(一)体锻效果评价工作:4月11日—13日进行。缓试生的体锻效果评价工作于5月2日进行。
(二)学习过程评价工作:5月10日前全面完成。
四、考试地点
(一)体锻效果评价工作
1.集中考点:扬州市文津中学、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2.送考到校:广陵区、生态科技新城所辖部分学校。
3.委托代考: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所辖学校的考务工作,委托邗江区教育局具体安排。
(二)学习过程评价工作
送考到各有关学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的体锻效果评价成绩于现场公布,考生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
(二)考生病、残免和减试、缓试审批手续,由考生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中办理。时间、地点:4月1日—4月2日,在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具体材料:考生减、免试申请表,相关辅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相关规定,详见《2014年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扬教发〔2014〕16号)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印发
共印7份